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0711号提案的复函
致公党重庆市委: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的建议》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总体思路,创新体制制度建设,筑牢基层卫生工作服务网底,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充分发挥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简化考试和放宽条件,为基层卫生机构引进人才
一是放宽招聘条件。对全科医学等急需紧缺人才,将招聘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渝东北和渝东南的乡镇卫生院还可放宽到中专学历。对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实用型人才,可不作学历要求。对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是简化招聘程序。对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取消笔试环节,实行直接考核招聘,提高招聘针对性和实效性。2015年,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首次集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公开考核招聘,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招录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急需紧缺人才1500名。
三是下放用人自主权。按照谁用人谁选人的原则,下放基层用人自主权,各区县自主制定招聘岗位条件,自主确定面试考核、试岗考核、专业知识测试等多种考核方式,实现招用结合,确保基层卫生人才愿意来、招聘单位愿意招的良好效果。2015年,全市提供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名额约8000个,其中考核招聘名额3850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核招聘名额2550个)。
计划通过3至5年的时间,为基层招录补充5000名全科医学等急需紧缺人才。
二、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积极性
一是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出台《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从每千人口1.1‰-1.4‰提高到1.2‰-1.7‰。根据编制标准,市编办会同相关部门,为全市乡镇卫生院核定下达编制共计32000名,配置标准达到千分之1.5以上。2014年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时,市编办指导区县将乡镇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并入卫生院,并结合实际,将3500余名编制全部划转到乡镇卫生院,至此,乡镇卫生院编制配置标准已接近千分之1.7。目前,乡镇卫生院实有在编人员2.8万余人,余编7000余名。
二是创新岗位管理机制。出台《重庆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方案》,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由0.4:2.5:7.1调整为1:4:5,调整后每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约可设置3个高级专技岗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高级专技岗位总量超过3000个,中级专技岗位净增10000个。
三是建立全科医生职称评价体系。出台《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打破学历、资历限制,取消论文、科研、计算机、外语要求,单独设置高评委、评价标准、合格率,畅通基层全科医生职称晋升通道。2015年首次开展基层全科医学高级职称评审,57人取得全科医学高级职称。
四是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出台《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打破学历门槛,对基层急需、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直接考核招聘入编。
五是探索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出台《关于市级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可保留“高出部分”管理问题的指导意见》,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在“托底不削峰”的基础上,可对高出部分每年考核后实行动态调整,年增幅为10%。28个区县积极探索,将超量劳动所得结余的一定比例用于绩效高出部分再发放再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年收入较2009年增加3.3万元。同时,个别区县设立特殊人才津贴,对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业务骨干给予重点倾斜,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六是完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补贴制度。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文建立了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起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贴,其中,主城区200元/月,其他区县200-300元/月不等,体现了工资待遇对基层倾斜。
三、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2015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分级诊疗工作在全市推开,高血压、糖尿病等首批50种基层首诊试点病种公布。我市各地多措并举,通过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规范执行部分病种双向转诊、医保差异化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手段,逐步引导患者有序流动。到2017年,区县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二、三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次达到其住院人次的10%以上。到2020年,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今年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建立分级诊疗模式都将是重庆市卫生重点工作,争取到2020年,建成符合重庆实际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充分发挥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作用,让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不出市区,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