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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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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60号

台盟重庆市委:

首先感谢贵委对我市互联网医疗建设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0093号)收悉。经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药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应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要求,我市相继印发了《重庆市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渝府办发〔2018〕179号)、《重庆市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方案》(渝卫办发﹝2019﹞5号),对“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创新,深化医疗健康智能化服务应用,促进卫生健康便民服务能力提升做出了一系列工作安排。

(二)完善全民健康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促进数据汇集。持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为抓手,以业务应用为驱动,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汇集工作。目前已建成市级平台和39个区县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电子病历等基础信息系统全覆盖。一是建成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家庭信息和基础资源四大数据库,实现与人口家庭信息共享交换,接入出生医学证明、信用监督、采供血管理、传染病报告、预防接种、区域医学影像等13个业务系统数据,有力支撑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等6大业务应用。二是建成全市统一的医改监测平台,226家公立医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数据全接入,除部队医院外基本实现公立医院实时监测全覆盖,数据汇聚量级和标准化程度位居全国前列。三是实现了“国家—市—区(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相互联通并进行数据传输。当前,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已初步形成,平台效应和创新应用格局已初步建立,为我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数据资源和基础平台支撑。

(三)“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落到实处。一是推动以电子病历与健康档案数据共享互阅为核心的健康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服务应用,不断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医疗信息服务基础体系。目前全市81%的区县、医院完成了受理环境改造,全市发卡233万张,贫困人口发卡129万张,居民挂号实现了实名认证,港澳台持护照人员可凭证件申领电子健康卡,实现线上线下畅通就医服务。今后将逐步实现取药、检验、检查等就医环节的“一卡通用”,凭卡可以跨区域跨机构调阅个人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49.69%的医院已实现了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部分已能基于平台开展诊疗资料的相互调阅。二是初步建设完成全市个人健康信息便民查询系统,开放个人健康信息便民查询。居民在申领了健康卡后,可在医生工作站或12320网站查阅个人就诊信息和卫生活动记录。三是建成“重庆市12320健康信息服务平台”。门户汇集专业书籍、专家撰写的健康知识3余万条,链接全市20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1400余所预防接种点和10万余名医生,整合12320卫生服务热线资源,实现累积访问量467.59万次,日均访问量1.46万次,较好满足了市民健康科普、医疗咨询等需求。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实现了分时预约、诊疗结算等互联网业务应用。

(四)推动信息标准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安全体系。参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及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制定卫生健康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传输、交换、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初步拟定了《重庆市卫生健康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工作规范》。梳理完成市卫生健康委5500多项全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信息资源目录。完成市级数据中心—区县数据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3级信息专网建设全覆盖,基本实现全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专用网络全联通。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的标准化管理制度,修订《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规范》,完善《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印发《关于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责任的通知》,明确行业网络安全职责分工,实现行业信息化工作标准化。

二、建议应答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委应答如下:

(一)在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集成优化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完成妇幼保健、规划免疫、综合监管等子系统建设,2020年完成75%以上的市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加快建设全民健康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信电子认证体系,做好“互联网+”应用支撑。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功能,形成卫生健康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建成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和平台基础体系,同时持续配合市大数据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与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共通。

(二)在逐步完善标准体系方面。依托重庆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标准统一、内容全面、开放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卫生健康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各类卫生健康数据依托平台进行收集交换、审核比对和共享查询,推动各项卫生健康数据依管理层级、跨业务类别进行共享交换、集中展示和整合应用。下一步将持续接入22个业务系统数据,做到数据汇聚与数据交换。

(三)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和技术人才培养方面。为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2020年我委将组织全市委属医疗机构及区县卫健委信息化人员开展卫生健康统计业务知识、信息技术标准、网络安全防护等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预计培养人员将超1000人。

(四)在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法律监管方面。为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我委要求所有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平台,必须实时将数据向医疗机构监测平台进行推送、传输和备份。同时2020年我委将着手建设“智慧卫生监督执法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将通过医疗机构监测平台数据对互联网医疗行为进行动态监管,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法依规开展,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同时做到数据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同时保证访问处理数据的行为可控、可管,确保患者的就医安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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