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0〕364号
孙长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提案》(第088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统筹协调”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坚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卫生健康年度工作要点,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经济社会事业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重庆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渝府办发〔2017〕184号),确保落实兜底责任,切实加大保障力度,积极引导多元供给,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实施问效机制。同时,近几年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实绩考核内容;各区县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组织、动员、效果作为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内容,构建起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区县、街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组织机构。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成立了以卫生健康、财政、宣传、审计、教育等部门参与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项目管理协调制度,定期研究重大事项,部署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健康梦想课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坝系列宣传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知晓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82 %,较2018年的17.6%上升3.22个百分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63.33%,较2018年的57.12%上升6.21个百分点。
二、关于“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专业规范开展服务”的建议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疾控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制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和工作经费挂钩。各区县结合实际,依托疾控机构等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专家团队,规范服务流程,提供统一模板资料,制订本辖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包括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检查督导至少1次,并对前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保障和增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居民获得感,让基层群众切实受益。
三、关于“完善资金使用办法,加强资金监督力度”的建议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管理体系。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正在着手修订《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流程管理、全绩效考核、全量化分配”机制,将绩效评估结果量化,以服务数量计分,以服务质量修正,并与经费分配挂钩,采取“头年按常住人口预拨,次年按绩效考核清算”的方式进行激励约束,实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统筹优化3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层、分类、分机构明确各类服务机构的职责、任务,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会计核算的通知》,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并作为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的依据。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范围,每年邀请或接受市委督查室、市财政局绩效管理中心、国家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等各部门的考核审计,形成多维度、全周期的督导态势,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三是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市卫生健康委与市财政局每年共同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完善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以健康档案为核心的数据整合,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减少现场评价,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质量。每年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评价工具和评价流程质量控制,负责过程监督,实现全过程“阳光操作”,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公信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