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1〕311号
张前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建议》(第0698号)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医用织物作为特殊的医用物品,多数将接触患者和医务人员皮肤。医用织物的洗涤消毒工作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环节之一,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对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预防医院感染、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具有重要意义。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2016版)》行业标准,为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提供了系统的、完整的、制度化的管理依据。随着医疗机构后勤工作社会化的逐步推进,医用织物洗涤大致分成医疗机构内部自行处理和交由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处理两种模式。
(一)针对医疗机构自行洗涤的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医函〔2016〕1号),指导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一是完善组织管理框架。指导医疗机构设置专门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建立后勤、医务、医院感染、护理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制度,至少包括医用织物回收、洗涤消毒、质量管理、定期更换等制度,并保障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洗衣房环境卫生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合理规划布局,符合环保要求。要求医疗机构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区明确,设置独立的人流和物流通道,接收污染的医用织物与发放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应当分区管理,物流由污染区到清洁区,不交叉、不逆行,保证环境清洁卫生。四是加强环节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用织物分类回收管理,传染性疾病科使用后的医用织物,以及被血液、呕吐物和患者其他体液污染的医用织物应当单独回收并洗涤消毒。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洗涤消毒标准操作规程,根据医用织物的污染性质、程度和使用对象进行分类洗涤消毒。对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进行妥善保存并及时提供临床使用。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水排放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五是加强洗涤消毒质量控制。要求医疗机构对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应当有专人对其性状、表面污渍、破损等进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微生物学监测。六是加强人员培训。要求医疗机构加强院内洗衣房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能力培训,熟练掌握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能和医院感染防控基本要求。
(二)针对交由社会化洗涤机构的情况。据了解,重庆市95%以上的医疗机构医用织物交由社会化洗涤机构处理。市卫生健康委与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持续加强社会化洗涤机构的准入管理、监管和指导。一是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社会化洗涤机构准入和日常监管工作,并对其开展持续性的专项检查,发现从事经营活动与登记事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无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将未按时报送年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长多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的社会洗涤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社会洗涤机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联合惩戒,营造信用环境。二是市科技局围绕区域化消毒供应系统平台构建、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产品、消毒装置等,积极支持开展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支持“可持续发展模式区域化消毒供应系统平台构建的研究与应用”等8项,投入经费120万元;围绕新冠病毒消杀过滤,组织实施“手用长效抗病毒泡沫剂组方开发与新冠病毒消杀应用研究”等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项目3项,支持经费150万元。目前,已经成功研发卡拉胶多糖鼻腔喷雾剂、长效抗病毒泡沫剂等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用品,为社会化洗涤机构开展洗涤工作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三是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医疗机构在与社会化洗涤机构签订合同前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要求医疗机构设专人接收洗涤消毒后医用织物。同时,加强与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等沟通,定期收集并向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反馈医疗机构使用科室对医用织物洗涤消毒质量的意见,帮助其持续加强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及社会化洗涤机构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将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纳入医院质量管理的内容,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定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要求其建立健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质量自查自纠、持续改进机制,确保为临床提供合格的医用织物。同时,适时组织市院感质控中心和市监督执法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内医用织物洗涤工作风险评估和清洗质量抽检,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
(二)加强辖区社会化涤消毒机构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专项抽查或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与无资质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一经查实,立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开展消毒供应系统平台构建、消毒技术、消毒产品、消毒装置等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研究。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开展大数据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积极谋划医疗机构消毒管理系统等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应用场景,支持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消毒技术的推广应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