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1〕236号
董代文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的疫情防控实效》(第0933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市级层面,2019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卫生健康委“三定”规定,明确设置爱国卫生处(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由市政府副市长牵头的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区县层面,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相应明确了承担爱国卫生运动的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并设立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办公室。基层村(居)委员会层面,今年2月,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等部门联合发文组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承担组织实施本辖区爱国卫生各项活动的职责。
(二)围绕传染病防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2020年,围绕新冠疫情防控和其他传染病防控,在全市开展包括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市场、家庭和重点场所环境整治行动等爱国卫生六大行动,实施“灭蚊阻疫”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分别开展春、夏、秋、冬四季和汛期爱国卫生专项治理,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整治和洪涝灾害预防性消毒、健康科普等工作,动员群众参与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复工复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传染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
(三)加强文明健康引导。发布《重庆市民健康公约》,将疫情防控中的良好习惯固化下来,通过电视台、户外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媒介渠道播放宣传视频,并每周选定一个专题,从“吃得健康、个人防护、爱护环境卫生、健康管理、心理健康”等方面邀请专家解读公约内容,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四)加强卫生创建长效管理。对创建成功区县、镇村组织暗访复查,确保创建工作质量。2018年以来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县城和乡镇,全部通过全国爱卫会复查。对市级卫生镇严格落实进退机制,2018年以来,1个乡镇被取消市级卫生镇命名。同时围绕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积极开展健康城镇和健康细胞建设,打造国家卫生城市的“升级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缺乏法制保障、机构设置弱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不够等问题,我们认真研究,下一步将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部署,继承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加强法治建设。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现依法动员、有序参与和规范管理。目前,国家已明确要制定出台全国层面的爱国卫生法规,待国家出台后,将适时修订《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指导区县落实工作保障,今年3月印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区县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二是协调市委编办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机构、人员等方面的调研,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协调市委编办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跨部门联动合作。三是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四是加快推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充分发挥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发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三)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组织群众参与社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健康知识科普等。二是加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倡导。组织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持续推广《重庆市民健康公约》。三是巩固卫生创建成果。通过复审指导、暗访等方式,加大创建后的常态化管理,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修订市级卫生城镇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建立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新机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