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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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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290号

王祺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专属管理机构 统筹推进重庆健康医疗大数据项目的提案》(第0219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等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指引下,紧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服务民生这条主线,大力实施《重庆市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重庆市智慧医疗工作方案(2020-2022年)》,全面深化“云长制”实施方案,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着力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注重便民惠民实效,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平台基础体系建设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围绕“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为抓手,以业务应用为驱动,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据汇集集成、互通共享工作,为推动构建统一的智慧医疗健康信息平台体系提供了基础框架。一是完成市—区(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医疗信息系统(HIS)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县级统筹全覆盖。二是持续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一张网”优化升级,实现全市7557家医疗卫生机构专网接入。三是建成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家庭信息和基础资源四大数据库,有力支撑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政务等6大业务应用。四是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功能不断完善,市级基本完成数据采集交换、规范上报共享、信息资源目录、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信息安全、大数据应用支撑等平台基础类功能建设。五是业务协同能力加速提升,建成市级统筹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疾控信息基础系统、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互联网医疗与远程医疗监管系统、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等,逐步推动垂直业务信息化协同,行业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六是全面落实“云长制”工作机制,构建分布式“卫生健康云”基础架构,实现100%市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和81%的系统整合。

(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情况。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市卫生健康委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业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了行业数据共享标准的统一和资源目录化管理,大数据资源汇集机制日益完善,开始形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初步建立多云架构的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一是加快数据汇聚共享。截至2021年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打通市级主要业务系统33个,接入公立医院227家、民营医院17家,汇聚行业数据达140亿条,涵盖人口、疾控、妇幼、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业务领域,同时支撑行业内部数据调用372万次,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系统支撑市级各部门卫生健康数据3.4亿条;医学影像云中心实时汇聚市级16家医院影像报告910万份,影像文件超11亿条,影像数据存储量达650TB,数据体量和技术架构全国领先。二是持续完善数据标准。依据国家数据资源管理要求,结合行业数据资源管理实际,编制完成《重庆市卫生健康数据资源目录规范》和《重庆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标准—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初稿)》,梳理形成卫生健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11000余条,形成各项资源目录信息共657个,字段18000余个,并完成276个资源目录的数据整合和分类分级,建立了目录编码库、数据标准库、基础目录库等基础标准,为全市卫生健康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和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了指南和根本遵循。三是紧抓数据治理。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及数据共享应用,制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通过质量考核评价、重点业务反馈等方式,建立数据清洗、一致性比对、综合校验等数据质控机制,对采集数据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等进行全面质量控制与审核评估。四是健全数据管理政策。按照《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工作规范》等管理规范文件,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全市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的主管单位,并从数据资源规划、标准、目录、采集、质量、共享、安全等方面对主管、生产应用、技术服务单位和数据使用方进行了职责划分和规范要求,为接下来理顺部门协同体制,健全健康医疗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基础制度保障。

(三)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情况。在信息便民服务基础上,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根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强化医疗行为事中监管应用,优化行业管理模式,通过健康医疗大数据决策分析进一步优化医疗政策,促进医疗资源高效配置。一是数据驱动创新行业治理模式。建成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实现对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的采集、整合、分析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围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三大要素,建成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系统,形成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能力;同步推动与智慧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建设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和工作机制,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督促整改、现场核查、裁定判决、责任追究”为一体的全过程、全链条新型监管体系;建成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化处方点评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全市17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全处方信息化点评,建立年度处方点评工作机制并形成相关报告,年均点评处方4600多万张,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成全市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全力支撑药品供应保障和个性化用药监测等。二是深度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价值挖掘。开展基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的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助推服务能力提升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于多元健康医疗大数据助推公卫提升,发布流感、手足口病两种传染病预测模型及慢阻肺慢病筛选模型,以多源数据测算省级居民健康预期寿命;通过全面整合商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等资源,打造涵盖产品交易、产品研发、核保核赔、快速理赔、健康管理、信息交互、数据整合等功能的重庆市健康保险服务平台,以健康保险行业快速理赔服务和核保核赔调查服务为切入点,助推保险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发挥健康医疗大数据价值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情况。随着平台功能体系的不断完善,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和互通共享,卫生健康业务协同能力大幅提升,为公众健康信息服务便民惠民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家庭医生线上签约、互联网医院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相继落地,建成互联网医院52家(含中医医院4家);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实现全市发卡近1100万张,群众用卡超1.6亿万次,近3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16个区县的396家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川渝往来人员在两地医疗机构“扫码就医”“一码通用”,四川发行的电子健康卡已在我市累计使用超2万次;建成“12320健康信息服务平台”门户,汇集健康知识3万余条,链接全市20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1400余所预防接种点和10万余名医生,聚合全市互联网医院入口,较好满足了市民线上诊疗、医疗咨询、健康科普、信息查询等需求。二是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建立全市预约诊疗统一“号源池”,将不低于20%比例的预约号源作为家庭医生专用号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支持家庭医生开展转诊服务;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区县,开展“5G+卫生健康精准扶贫”试点应用,助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23个区县建成区域医学影像(远程读片)中心,依托市级影像云中心实现市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的跨机构调阅和质控互认,推动数字医学影像创新服务。三是支撑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大幅提升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能力,实现机构内数据标准统一、业务高效协同,跨机构、跨区域数据集成整合、共享调阅。截至目前,9个区县信息平台和11家医院信息平台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认证,41家医院通过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评审,累计建成智慧医院达到57家。

二、当前工作的痛点难点

(一)数据汇聚共享统筹协调难度大,业务协同机制尚未形成。区域间、部门间、机构间数据共享仍不顺畅,存在信息孤岛,信息互联互通还有待加强。目前,虽然市级部门在市统一的共享交换机制下开展数据交换工作,但因受限于监管职能,更多进行的是现有管理模式下的政务结果类数据的共享交换,暂未完全形成数据共享应用的业务协同机制。此外,大部分医疗机构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据集成与业务整合,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的电子病历数据还未进入平台汇聚,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资源公开程度低,无法顺畅流动。

(二)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统一标准落地存在困难。由于历史原因,医疗机构信息化先于区域卫生信息化发展,造成了区域间、机构间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参差不齐,各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分散建设情况严重,系统标准化程度、数据指标口径、数据质量意识等均有较大差异。加上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复杂,在国家层面尚未完成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工作,与医保、医药数据标准也未统一,亟需建立一套共建共享的政策规范、业务标准和管理机制来逐步形成行业共识标准。此外,从现有汇聚整理的系统信息资源来看,许多前期建设的系统因为历史原因和行业特征,没有遵循“统筹规划、统一采集”等要求,数据质量普遍不高,数据治理任重道远。

(三)数据管理规范还未形成,共建共享机制亟待建立。尽管全市在积极探索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开放应用相关工作,但目前国家关于健康医疗大数据规范应用和开放共享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随着当前网络攻击、勒索病毒入侵、数据窃取等事件频发,数据权属、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还需进一步规范。此外,单靠财政投入的建设模式无法适应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需求变化和平台级运营管理要求,数据资源应用不够充分,数据资产价值未完全体现,因此亟需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治理应用可持续运行发展模式,以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健康信息服务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筹联动,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工作机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高位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放应用,组建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大数据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的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在“云长制”总体框架下,探索建设开放应用的数据湖和数据中台,夯实数据资源底座。一是加快相对集中、统一监管、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卫生健康云”专有云体系建设,实现多个云中心规范互联,提供多种数据主题、业务模型的中台类行业云服务,降低互联互信成本、强化信息标准落地、加强服务质效评价,构建多样化、高质量、安全可控的基础平台;二是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云”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细化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范,在遵循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要求前提下,按职责归集处理卫生健康、医保、药监、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各自建立相关主题资源库,通过依法采集、规范使用、业务联动等方式共建共享健康医疗数据中台能力底座,向行业服务参与各方提供创新融合开发环境,推动各方分别在公众服务、行业治理和产业发展领域建立丰富多样的高品质应用集合,逐步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治理体系,实现数据质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二)探索组建专业机构,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探索按照运管分离模式,组织设立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为专属建设管理单位,统筹推进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国家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重庆落地及相关应用体系建设,并由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结合重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调研、分析、规划等,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研究报告和规划咨政报告。同步由“数字重庆公司”及“卫生健康云”相关服务主体联合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主体,在管理中心监管下,具体承载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激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动力和活力,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培育新的业态和经济增长点。

(三)建立业务联动机制,形成示范建设引领。积极推动整合市医保局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和市卫生健康委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卫生健康特色基地资源,完善业务联动发展机制,遴选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县以及符合规划设计、基础条件较好、成效显著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一定的资金扶持,促进相关区县和应用场景的进一步拓展推广,形成有力的示范引领效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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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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