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2〕384号
郭进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区县级政府将“院前急救”列为专项公共卫生财政预算的建议》(第071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指出的,目前,全市院前急救工作经费不足,导致院前急救人员保障不足、120调度指挥建设滞后、120救护车配备不足、人员培训演练不足等问题突出,制约全市院前急救高质量发展,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为此,市卫生健康委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强化院前急救经费保障。
一、加强调研,强化协同。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院前急救经费保障工作,2018年对全市院前急救保障情况开展调研,发现我市大部分区县未将院前急救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同时,我市院前急救收费标准自2008年修订后未作调整,院前急救费用为40元/次,救护车费按20元/5公里起算,3元/公里计价,导致院前急救服务收入不能弥补支出。为此,市卫生健康委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反映院前急救经费不足等问题,推动院前急救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提升全市院前急救保障水平。
二、纳入考核,持续推动。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将各区县院前急救车辆配置纳入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明确:各区县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院)至少配置2辆入网且配置达标的120救护车,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1辆入网且配置达标的120救护车,辖区每3万服务人口有1辆120救护车。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实绩考核指标,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加快120救护车配置,统筹推进院前急救事业发展。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根据全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将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对区县实绩考核,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全市院前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支持将院前急救事业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年度财政预算,用于院前急救基础建设、日常运行、设备更新、人员支出、公众急救培训和公共场所AED等专业急救设备的配置,为我市院前急救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共同提升全市院前急救事业经费保障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