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399号
农工党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公共卫生预防体系建设的提案》(第0191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重庆市公共卫生三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积极推动公共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2023年11月,重庆市作为唯一省级卫生健康委在“中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班工作会”进行发言交流,做法得到10个部委肯定,时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海潮评价为“成效明显、给中央启发”。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乡村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对标《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现状,着力在三个方面进行深化改革:一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所辖乡镇常住人口总数1.2‰—1.7‰配置。支持乡镇卫生院按本单位专业技术岗总量的50%设置中级岗,15%设置高级岗。探索“乡聘村用”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余编、或者采用编外聘用的方式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16个区县探索推进“乡聘村用”改革,“乡聘村用”人员共325名,其中用编制招聘的村医107名,采取劳动合同聘用的村医218名,进一步巩固乡村医生队伍。已启动大学生村医招录工作,提供279个纳入编制的村医岗位供大学毕业生报考。二是注重能力提升。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投入2.5亿元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针对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对365个人口不足800人或临近乡镇卫生院的行政村,通过巡诊、派驻、临村服务等方式,实现了服务全覆盖。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32个,新增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2个,全面启动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推进区县级医院卒中、胸痛等“五大中心”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防病治病、健康管理、应急处置等能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家医签约”等信息化建设。三是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乡村医生的专项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按照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的标准。四是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医共体、“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完善基层卫生发展“资金池”制度,持续开展“潮汐式”医疗援助(根据景区人流量变化,选派市、区县级专家对景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援助),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一人一码一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二)关于多措并举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展动力。全面落实《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重庆实际,明确疾控体系重塑后的工作目标和路径,启动实施“8项行动”,试点疾控监督员、赋予公卫医师处方权等改革工作,坚持以一域服务全局,努力实现重庆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战略大后方建设提供坚强支撑。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意见》,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指标体系》等政策文件,且每年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我市成功创建4家三级甲等疾控机构、1家三级乙等疾控机构,7家二级甲等疾控机构。推动28家疾控机构完成改扩建,业务用房面积增加26.88万平方米,全市疾控机构编制数从2705名增至5165名,实现“以创建提内涵、以创建促提升”。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连续三年持续开展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共确定70个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项目,涵盖23个门类,覆盖42所医院和28个疾控机构。三是重视基层公共卫生预防人才队伍建设。以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条措施为统领,做强做优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按照三级培育架构,出台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公卫规培医师、基层实用人才等人才培育3年计划。支持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专项招聘等形式,招聘急需紧缺公共卫生预防人才。从市外引进紧缺高层次医疗人才,并可不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可用特设岗位进行聘用。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明确规定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收入水平。2023年,市级和13个区县疾控机构人均年收入增加1.6万元,较2022年增长12.4%,有效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四是推进医防协同。完善重庆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防控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间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善防治重大疾病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推进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重点慢性病、新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控,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印发《全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工作指南》《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设置标准》,建设12个市级防治中心;在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增加公共卫生内容,积极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疾控机构向医疗机构派驻疾控监督员等工作。
(三)关于切实强化疾控机构职能。一是市级层面。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以下简称市疾控局)于2023年5月25日挂牌成立,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三定”方案,于2024年2月4日完成实体组建。市疾控局为副厅级机构,内设综合处、监测预警处、应急处置处、传染病防控处、免疫规划处、卫生管理处、综合监督一处、综合监督二处等8个处室,目前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区县层面。2023年6月2日前,全市39个区县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挂牌。截至2024年3月底,已有38个区县完成疾控局主要负责人任命,并按程序事先征求市疾控局党组意见。各区县的疾控体系改革已进入科室配置,以及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整合的环节。目前,各区县疾控局依托设置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疾病预防控制科或公共卫生科等科室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各区县正在按照编制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同时,我市已将这项工作纳入2024年全市疾控工作要点,要求各区县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两项重要文件,认真落实《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重庆市疾控局改革方案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精神,推进政策措施在区县贯彻落实。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召开培训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区县出台有关文件。推进优质医疗资源靠近老百姓改革,建立健全向基层倾斜的资源配置、人才建设和政策保障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以一域服务全局,努力实现重庆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在2024年底有实质性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战略大后方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