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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6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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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4〕403号

元少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批“心理服务港”,引导我市心理健康支持服务体系市场化发展的建议》(第1060号)已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引领。印发《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区县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二)强化重点推进。市卫生健康委将心理健康科普纳入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评价指标,推进各级精神卫生中心开展院内外心理健康科普工作。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其中市精卫中心成立“精卫鸟”,以专班形式将心理健康服务送到社区、学校。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持续开展三年调查活动,力争2025年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筛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促进主要指标调查,对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抑郁症患病率、焦虑障碍患病率、失眠筛查阳性率、老年痴呆患病率等指标进行持续监测。2023年在全市41个区县、205个乡镇(街道)、615个村(社区)开展调查,居民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为49.11%,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为23.23%,居民抑郁症筛查阳性率为5.20%,患病率为0.45%;焦虑障碍筛查阳性率为3.11%,患病率为0.37%;平均睡眠时间为7.54小时,失眠阳性率为16.87%。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对加快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持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一)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到2025年,市、区县两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率要达到100%;80%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不含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心理服务科室);60%以上的村(社区)要设立心理辅导室;100%的高等院校和95%的中小学要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含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要达到60%。

(二)持续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筛查。推动相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社区开展老年人抑郁、老年痴呆筛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鼓励各级公立精神卫生中心充分利用公众号等多媒体为社会大众开展公益性线上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科普。继续推广96320-1心理援助热线为社会大众提供7*24小时线上心理援助服务。

(三)整合资源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包含心理健康服务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在各单位部门、社区推广建设心理咨询服务站点,鼓励并支持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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