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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6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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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4〕412号

刑雅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62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22279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86个;卫生院807个,村卫生室9496个;门诊部633个,基本实现“一乡镇一卫生院、一街道一中心 ”“一行政村一卫生室”。全市共有基层卫生人员11.8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59万人。全市累计创建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7家、社区医院14家。

(二)工作进展。一是出台文件,细化实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措施。2023年8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62 号),明确优化布局、壮大队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大医保支持力度等11个方面具体措施,制定了22个基层卫生健康发展指标。比如,到2025年,全市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30%;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由辖区常住人口的1‰提升到1.2‰—1.7‰,专技中级岗由40%提升到50%,高级岗由10%提升到15%,乡村医生专项补助由每月400元提升到600—1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60%的超额绩效由财政保障,盈余的60%可用于发放绩效;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由9元/次调整到10元/次,村卫生室由5元调整到6元/次,增长部分全部由医保解决。二是制定标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梯次建设。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指南》等文件,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2023年,财政投入2.5亿元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和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新创建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2家、社区医院14家。三是深化改革,持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卫生人才机制。实施“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下派“县聘乡用”人员2035名,其中中级以上医疗骨干1811名,下派儿科、麻醉、口腔、外科、血透等紧缺专业医疗骨干1560人;全市“乡聘村用”人员共325名,其中用余编招聘107名、临聘218名。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您所提出的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等3点建议,对于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调查研究,在以下5个方面下功夫:

(一)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入实施城乡医疗资源优化行动,积极推动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力推进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三级医院建设,实现三级医院区县全覆盖。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县医院重点帮扶工作,持续实施“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院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原则上,按照“一乡镇一卫生院、一街道一中心”要求,建好建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区县积极适应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到2025年,全市重点支持建设61个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60个社区医院。鼓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人口少的乡镇卫生院与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或甲级乡镇卫生院组建基层横向紧密型医共体,统一运行管理。

(三)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梯次建设。加强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管理、人才、技术、服务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县聘乡用”改革纳入市级“三个一批”重要内容,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2024年,全市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新增30个;到2025年,全市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达到30%。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四级贯通”帮扶机制。持续构建市帮县、县帮乡,乡村一体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市聘县用”改革,市级医院与区县结对共建紧密型医联体,每年“组团式”派出技术骨干驻点帮扶医共体区县级医院或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深化“县聘乡用”改革,区县级医院每年派出不低于当年招聘医疗类人员数量的80%下沉乡镇卫生院,将护理、药学等专业纳入“县聘乡用”改革范围。开展“乡聘村用”改革,鼓励乡镇卫生院利用余编或采取劳动合同方式招聘大专以上医学毕业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健全医共体面向乡村开展巡回诊疗机制。持续推进“潮汐式”医疗援助等措施,促进人才下沉,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足问题。

(五)进一步创新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保障机制。督促指导区县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创新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投入机制,落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区县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的政策;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乡村医疗卫生用地纳入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7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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