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464号
李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建议》(第1064号)已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试点工作。2019年,重庆市启动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目前有九龙坡、北碚、石柱、丰都纳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区县。各试点区县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辖区安宁疗护标准制度体系,出台《安宁疗护科室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收治准入标准》等文件。2023年9月,重医附一院牵头制定《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成功立项。
(二)强化政策保障。联合多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功能定位,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持安宁疗护工作开展,安宁疗护涉及的心理咨询治疗、催眠疗法、精神科量表测查等项目已纳入全市医保报销范围。
(三)扩大服务供给。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3—2027年)》,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安宁疗护科或病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目前,九龙坡、璧山、荣昌等区县的养老机构和涪陵、渝中、渝北、南岸、合川等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安宁疗护床位,全市建成安宁疗护中心1家、安宁疗护床位288张。
(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场需求,将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照料老年人列为非常紧缺职业,支持就业技能培训。全市450余家民办职业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培训项目,2021—2023年,全市开展养老服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3万人。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高校将安宁疗护、生命教育有机融入专业课程,进一步培养高层次人才。近三年,全市考取与安宁疗护相关的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证书9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安宁疗护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安宁疗护深入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安宁疗护制度体系,制定《重庆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重庆市安宁疗护准入标准》等规范标准;加快出台推动安宁疗护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联合医保部门设立安宁疗护服务收费项目。落实《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医疗养老方面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
(二)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坚持“以试先行”,推进安宁疗护国家试点,发挥国家试点区(县)的示范作用,争取再增加1-2个国家试点区(县)。出台《重庆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安宁疗护市级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扩大服务供给。推进《重庆市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3—2027年)》落地见效,将安宁疗护床位纳入重庆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区县评价指标体系,力争到2024年底,中心城区每万名老年人安宁疗护床位≥1.0张,其余区县≥0.8张,总床位超过600张。到2027年,全市安宁疗护床位达1000张以上。深入推进“智融惠畅”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安宁疗护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四)进一步夯实人才根基。持续支持高校、技工院校开展与安宁疗护相关专业的培训。优化专业设置,创新实施课程改革,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依托32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和等级认定工作,畅通专业人才职业发展道路,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前景,为推动全市安宁疗护的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五)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设立重庆市安宁疗护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安宁疗护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强化全市安宁疗护服务准入、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同质化管理、同质化运行,切实提升全市安宁疗护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多渠道开展安宁疗护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报纸等途径,宣传安宁疗护服务对象、服务意义和服务价值,推广优逝理念,增强全社会对安宁疗护工作的理解度和接受度。二是开展“三进”宣传。开展安宁疗护宣传进养老机构、进老年群众组织、进老年学校(大学)活动,推动安宁疗护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和千家万户,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死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