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492号
马璐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089号)已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商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路径,为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保障。截至目前,全市精神科床位16785张,每千人口床位0.52张;已建成9家三级、6家二级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已有80%(96/120)的公立综合医院、61%(22/36)的公立妇幼保健院、57%(4/7)的公立儿童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二)完善医疗服务保障。一是持续丰富服务项目。针对心理健康服务设有多个相关价格项目,例如“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小组心理治疗)”等项目。市医保局已将“家庭心理治疗”纳入医疗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助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二是支持新技术发展。市医保局印发《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申报精神卫生等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新项目,并对新技术、新项目、新服务予以价格政策上的支持。三是推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发展。医保局正在调研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探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四是保障合并躯体疾病报销。市医保局印发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精神病住院单病种结算办法》中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躯体疾病较重需转院或转科治疗,医院应3个工作日内报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区医保中心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普通疾病进行结算。参保患者合并其他较重躯体疾病时,单病种之外的其他疾病费用可以报销”。
(三)加强人才保障。一是加强人才引进。2023年共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人才5576人。高质量举办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1673人,对博士、正高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招聘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单设报名通道。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川渝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双百”项目,互派卫生医疗骨干人才、青年医学人才挂职交流。三是强化激励保障留才。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将150家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改革,量身打造以“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为主体、“追加薪酬+奖励薪酬”为补充的“2+2”薪酬结构,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四是深化人才服务保障。加速推进“重庆人才服务港”建设,集成科技咨询、医疗、公共交通等人才专属服务,全市医药类持卡人才达2177人,累计提供服务749次,得到人才广泛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的建议对加快我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委将持续贯彻落实《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
(一)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动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力争2025年底所有区县独立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二级标准,提升精神卫生服务硬件配套;继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名额向精神科执业医师缺口较大区县倾斜;持续推进基层精防人员配置,加强精防人员培训考核;迭代升级“渝悦·精神卫生应用”,提升在册患者智能化服务水平。
(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配套政策。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向心理健康类医疗服务倾斜。在参考其他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着手开展基金测算工作,进一步完善精神障碍医保按床日支付政策。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精神学科的建设,大力支持精神卫生体系发展。
(三)优化人才政策。深入实施“塔尖”“塔基”和新重庆引才计划等人才政策,根据精神卫生事业发展需求,集中资源实施系列引才项目,构建分类科学、层级清晰、保障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高水平举办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深入开展“百万人才兴重庆”医药卫生类专场引才活动,持续引进精神卫生人才。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