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0年11月16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第2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设置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8日-8月24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人:张彪,联系电话:023—67706877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
类别:三级妇幼保健院。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聚贤大道3号(太乙门居委1、2组)。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120张(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总体编制床位300张不变)。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投资总额:2.52亿元人民币。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23年11月XX日止。(具体时间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