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受理了重庆唯医骨科医院注销申请,并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重庆唯医骨科医院 | 二级骨科医院 | 柳缨 | PDY90440650011219A5262 |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百灵路1号金易E世界4、5号裙楼 |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2年5月10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