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拟申报城市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2〕140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和改革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标准(2022版)》,加强对申报城市的工作指导,推动我市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经现场评审、综合遴选,现将拟申报的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申报城市
万州区、巴南区、潼南区、垫江县。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9日至8月31日(13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电话:67706507
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电话:67706695
受理群众意见的接待地点: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或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四、反映情况的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08月15日